花創故事

花蓮文創園區前身為花蓮酒廠,位於花蓮舊市區中心。酒廠的發展可說是見證了舊市區的發展歷史:東北面自由街前身為「溝仔尾水道」,水道週邊在民國40-50年代曾是花蓮最繁榮的鬧區;北側緊臨東線舊鐵道,正是早期帶動花蓮舊市區發展的重要軸線。

花蓮舊酒廠位於花蓮市中華路,前身為「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花蓮港支局花蓮酒工場」,早在大正2年(1913)時,宜蘭振拓株式會社在花蓮港街租得土地1520坪,成立「花蓮港工場」,以製造紅酒、米酒為主。

大正11年(1922)臺灣總督府發布「臺灣酒專賣令」,酒類製造經營權歸公,二百餘家酒工場全面停業。「宜蘭振拓株式會社花蓮港工場」受專賣局徵收做為酒工場預定地,以生產米酒、糖蜜酒等蒸餾酒為主。在太平洋戰爭時期,花蓮舊酒廠慘遭盟軍的轟炸,整座廠房約三分之二受損嚴重,直到戰爭結束後,民國35年才重新復工。

民國36年臺灣省專賣局改稱「臺灣省專賣局酒業事業有限公司」,花蓮酒廠也改稱為「第八酒廠」。

民國40年花蓮發生嚴重的6級地震,當時強震重創整個花蓮市,花蓮舊酒廠也遭受嚴重損害;民國46年花蓮舊酒廠改名為「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」。

民國69年公賣局依此要點提出「菸酒增產方案」,計劃建設以生產紹興酒、啤酒、米酒、高粱酒為目標的新工廠,並報請省主席協調中央各部會以專案方式核准。花蓮酒廠依此計畫,首先申請變更酒廠原址為商業用地,另在美崙工業區購買建廠土地24.86公頃。

民國70年委請榮華工程顧問公司負責規劃設計監造,最後在民國77年結束舊廠業務,將廠房遷至新廠。

隨著酒廠遷廠,也結束舊花蓮酒廠六十餘年的製酒歷史。

民國91年登錄為花蓮縣歷史建築,民國95年文建會接管花蓮舊酒廠並著手清理修葺,轉型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。

民國101年起以ROT履約管理模式營運,全區逐漸改建完成,3.3公頃的面積涵蓋26棟歷史建築,保留日式檜木與水泥建築風格。

民國107年花蓮地震造成園區建物多處受損,需逐步進行修繕,影響營運狀況。民國108年花創園區委外經營業務終止。

民國109年委託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進駐與協助管理工作,啟動園區轉型事宜。

民國11171日起委託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,負責園區營運管理,成為東部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基地。

目前園區部分場館及戶外場地提供文創與公共性活動申請使用,週末假日辦理釀市集與街頭藝人展演,並不定期舉辦主題性之藝文活動。